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資委 廣東省總工會 廣東省工商聯關于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資委、總工會、工商聯: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全國工商聯關于印發〈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39號),持續開展高質量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擴大技能人才培養規模,現就在我省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強技能人才培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對象
(一)適用范圍。
企業新型學徒制適用于我省各類企業以及擁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單位(含養老、幼教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優先支持我省“雙十”戰略性產業集群和“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等重點工程領域企業及用人單位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
(二)培養對象。
學徒包括與本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術技能崗位職工、與員工制家政企業依法簽訂一年及以上服務協議的家政服務人員。集團性企業可組織與其下屬企業或分支機構(廣東省內)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開展學徒培訓。學徒參保地或就業所在地應在本省,企業可結合生產實際自主確定培養對象。
(三)培訓范圍。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職業(工種)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的技能類職業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新職業。所培訓職業(工種)原則上應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經備案的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范,或者有省公布的培訓課程標準;尚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培訓評價規范或職業培訓課程標準的,可由企業、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等開發培訓課程標準或培訓評價規范,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報省培訓課程標委會或省職業技能服務指導中心備案后實施。
(四)試點拓展學徒培訓范圍。
為了更好地發揮企業新型學徒制服務產業和促進就業的作用,充分調動龍頭企業培養技能人才的積極性,高質量培養技能人才,在集團性企業、大型企業、上市公司、被認定為產教融合型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開展畢業年度學生學徒制培訓試點(以下簡稱“學生學徒制”)。鼓勵試點企業面向技術技能崗位培養學生學徒,將與本企業簽訂實習協議(包括跟崗實習和頂崗實習)和就業協議的普通高等院校和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年度在企技術技能崗位實習學生納入學徒培訓范圍。試點企業由省市共同遴選確定,遴選辦法另行制定。建立學生學徒制培訓試點企業和培訓機構目錄。支持三項工程人才培養與評價聯盟開展學生學徒制培訓。
二、培養模式和內容
(一)培養模式。
企業是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新型學徒制培養的主要職責由所在企業承擔。企業委托培訓機構承擔學徒的部分培訓任務,培訓機構包括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大型企業、被認定為產教融合型企業可自主依托本企業培訓中心等采取“師帶徒”方式,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工作。企業可結合實際需求和學徒職業發展、技能提升意愿,采用舉辦培訓班、集訓班等形式,按照“一班一方案”開展學徒培訓。對有招工和培訓需求的中小微企業,或者單個企業培訓人數無法獨立開班(一般少于30人)的,可由地方工商聯或所屬商會、行業協會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協調聯合培訓機構合作開展培訓。對出現因職工離職無法獨立開班的可合班教學。企業要與培訓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培訓方式、內容、期限、費用、雙方責任等具體內容。企業自主依托本企業培訓中心開展新型學徒制培養的,應簽訂培訓委托書,明確培訓方式、內容、期限等。
(二)培養目標。
學徒培養目標以符合企業崗位需求的中級工、高級工及技師、高級技師為主。學徒培養期限一般為1-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對于尚無國家職業標準和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的新職業,支持和鼓勵企業和培訓機構,根據職業定義和描述,研究制定培訓標準和大綱,開發培訓課程,開展新職業培訓,培育新職業人才。
(三)培訓內容和形式。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養內容主要包括操作技能、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安全生產規范、工匠精神等。培訓課程應包括操作技能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和通用職業素質課程,每年累計總學時原則上不少于260學時(每學時不少于45分鐘),具體培訓內容、學時數量由企業、培訓機構根據職業(工種)差異自行確定。操作技能課程學時原則上不少于總學時的60%,職工在崗訓練學時可計入操作技能課程學時,具體學時數根據其在崗訓練時長累計計算。企業、培訓機構應加大生產崗位技能、數字技能、安全生產技能和職業道德、職業素養、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常識、創業創新、健康衛生等方面的培訓力度。
企業和培訓機構可采取“集中+分散”、“培訓+訓練”等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學徒培訓。支持培訓機構采取“送教上門”等形式開展培訓,保障學徒在企業工作的同時,能夠參加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和技能訓練。鼓勵企業和培訓機構積極應用“互聯網+”、APP、職業培訓包等模式。支持企業、培訓機構建設線上職業培訓平臺,對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所使用的線上職業培訓平臺,應具備學員實名注冊、簽到、學習、測試的功能,且學習過程可記錄、可統計、可查詢、可追溯。線上培訓學時數應不多于總學時數50%。
(四)培養主體職責和要求。
學徒培訓采取企校雙師帶徒的方式。企業應選拔技藝精湛、素質優良的人員擔任學徒的企業導師,負責指導學徒進行崗位實操訓練,幫助其逐步掌握并不斷提升技能水平和職業素養,使之能夠達到相應的職業技能標準和崗位要求,具備從事相應技能崗位工作的基本能力。
企業應與學徒簽訂培養協議,明確培訓目標、培訓內容與期限、質量考核標準等內容。同一批次同類職業(工種)可簽訂集體培養協議。學徒應按照培養協議,自覺履行義務,接受導師指導,學習提高技能,完成培養任務。
三、實施程序
(一)制定年度計劃。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根據年度資金預算安排和省下達的年度任務指標,制定學徒制年度計劃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防止出現資金支付風險。
(二)企業申報。企業新型學徒制應至少在開展培訓前15個工作日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集團性企業對所屬企業學徒開展集中性培訓的,原則上由各下屬企業向其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對下屬企業與集團總部在同一地級市的,可由集團總部一起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企業進行新型學徒制培訓備案,應登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系統”—“學徒培訓備案”填報信息并提交相關備案材料。所填報的信息主要包括:企業信息(含企業基本情況、企業培訓體系建設情況、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等)、培訓信息(如涉及培訓機構,則含培訓機構基本情況、培訓職業和目標、培訓期、培訓學時等)、培訓師資信息(企業導師信息,如涉及培訓機構則包含培訓機構教師姓名、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或職稱等)、培訓人員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年齡、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培訓職業、等級、期限等培訓計劃、在崗情況等)。所提交備案材料包括: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計劃或方案、企業與學徒簽訂的培養協議或集體培養協議、企業與培訓機構(培訓中心)簽訂的合作協議或委托書、企業已與學徒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承諾書(學生學徒制培訓試點企業應提供企業與學生學徒、學生所在院校簽訂的三方實習協議或就業協議)等。對按照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管理辦法開展培訓的學徒培訓項目,應在培訓前一并在廣東省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系統進行備案。
(三)審核備案。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要落實優先支持政策,學徒制培養崗位必須是技能崗位,聚焦技能人才培養。在受理企業備案材料后,可采取隨申隨審或集中審核的方式,對轄區內申報企業進行審核備案。其中隨申隨審應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集中審核備案的原則上每季度應審核備案一次。對符合條件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項目,應列入本年度學徒培訓計劃,并及時公布。各地備案情況逐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實施培訓。企業和培訓機構雙方按照培養計劃以及合作培養協議約定,對學徒進行培養。企業依托本企業培訓中心開展新型學徒制的,可以自主開展培養。企業在培訓開班后3個月內,可向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申請預支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具體補貼標準和方式由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確定。企業申請預支補貼,應登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系統”—“學徒培訓預支補貼申請”模塊,填報開班情況、預支金額等信息,提交每班次1次(原則上每次不少于20分鐘,涉密企業除外)培訓視頻資料(或提供光盤、視頻保存路徑等)。企業和培訓機構應建立學徒培訓臺賬,詳細記錄參訓人員培訓情況,按照要求保留相關培訓視頻資料。若培訓過程中因職工離職等原因無法完成培訓的,應及時向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反饋。
(五)考核評價。學徒完成所有培訓學時或者滿足考核評價條件時,應按照培訓計劃進行評價考核。對于國家、行業已頒布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的職業(工種),由符合資質的評價機構按照規定開展評價,評價合格的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評價規范的培訓項目,由企校根據已備案的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聯合對學徒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培訓機構發放培訓合格證書。支持采取多種方式對學徒進行評價。
(六)申領補貼。企業完成全部培訓任務和考核評價后,應于培訓期滿1年內,按照考核評價合格人數向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培訓補貼剩余資金。企業應登錄“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系統”—“學徒培訓補貼申領”模塊,填報信息并提交材料。填報信息包括企業基本賬戶信息、合格人數、申領補貼金額、合格學徒花名冊(含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和證書編號、類型、等級等)等,提交材料包括培訓機構出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委托不具備獨立法人的企業培訓中心開展的學徒培訓項目除外)、每班次不少于9次(原則上每次不低于20分鐘,涉密企業除外)的培訓視頻資料(或提供光盤、視頻保存路徑)等;學生學徒制試點企業還應提供與學生學徒在本企業培訓就業后簽訂的一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承諾書)。
(七)補貼審核撥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相關材料審核同意后,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基本賬戶;已預支培訓補貼資金的,按實際應補貼金額扣除預支部分后支付剩余資金。對應補貼金額低于預支補貼資金的,要收回差額。
四、健全激勵機制
(一)健全企業保障機制。學徒在學習培訓期間,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工資,且工資不低于企業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學生學徒按照實習協議約定及其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由企業支付實習津貼或實習報酬。企業按照與培訓機構簽訂的合作協議約定,向培訓機構支付學徒培訓費用,所需資金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列支。培訓機構應根據培養內容、層次和培養成本,與企業協商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承擔帶徒任務的企業導師享受導師帶徒津貼,津貼標準由企業確定,津貼由企業承擔。企業對學徒開展在崗培訓、業務研修等企業內部發生的費用,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企業申領獲得的培訓補貼資金,可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條件下自主開支使用。
(二)完善培訓補貼政策。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開展學徒培訓的企業按規定給予學徒制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或各級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補貼標準按照培訓職業(工種)等級、緊缺程度情況確定。學徒獲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的,按照每人每年補貼標準為5000元-8500元給予企業學徒培訓補貼(具體標準見附件1)。補貼期限按照實際培訓期限(不超過備案期限)計算。補貼標準結合經濟發展、培訓成本、物價指數等情況每2-3年調整一次。對按規定列入各地級以上市公布的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且培訓級別在高級工及以上的培訓項目,可在學徒培訓同等檔次基礎上最高上浮3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補貼。同職業(工種)、同等級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與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晉升培訓補貼不重復享受,參訓學徒個人不得依據學徒制獲得的證書再領取技能提升補貼、技能晉升培訓補貼。參加學徒培訓的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政策。
(三)建立企業、培訓機構獎勵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勞動模范、大國工匠、南粵技術能手、南粵工匠等技能人才傳幫帶優勢,充分利用技能大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等技能人才培養陣地,鼓勵“名師帶高徒”“師徒結對子”,激發師徒主動性和積極性。鼓勵企業建立學徒獎學金,對學習成績、考核評價優異的學徒給予一定的獎勵,高定一級技能工資。鼓勵企業給予導師一定的授課費、課時費,在申報特級技師、首席技師、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項目時予以優先考慮。鼓勵企業、培訓機構將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成效作為員工績效考核、薪酬待遇、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四)優化配套激勵政策。進一步加大對企業、培訓機構的激勵力度。對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成效顯著、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企業和培訓機構,在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重點項目建設中予以傾斜,優先推薦申報產教融合型企業、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突出貢獻單位等。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其所得合法收入經批準可作為職業技能培訓收入用于績效工資分配。對參與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技工院校教師,在參加職稱評定、教學成果評選、高技能人才項目評審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對優秀企業導師,優先扶持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建立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專家庫,將優秀企業導師和對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納入專家庫,在參加高技能人才項目或評選時優先考慮。
五、健全工作機制
(一)加大培訓組織實施力度。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是“十四五”時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要指標。技工院校要落實學制教育和職業培訓并舉的法定職責,積極參與企業新型學徒培養工作,將其作為校企合作的重要內容,充分動員合作資源參與新型學徒制培訓。三項工程人才培養與評價聯盟、產業就業培訓基地、新技能學院等要發揮聚合龍頭企業和培訓機構的作用,大力推動新型學徒制高質量發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擴大學徒培訓規模,要將開展新型學徒培訓情況納入技工院校辦學質量評估考核的重要指標指導其落實職能。要注重把控培訓結構,中級工及以上等級培訓項目不得低于當地學徒培訓計劃的70%。
(二)健全技工院校彈性學制和學分制。要建立技工院校學分積累和轉換制度,允許有需求的學徒報讀非全日制技工教育,辦理學籍注冊,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累計學分達到規定要求的,可獲得技工院校非全日制畢業證書,促進職業技能培訓與非全日制學歷教育銜接、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與畢業證書銜接。各技工院校要健全與新型學徒制相適應教學管理制度,制訂相應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和考核制度。
(三)加強考核評價。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支持對學徒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評價時企業或集團企業具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質的,可自行組織所屬學徒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參與培訓的企業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質,其合作培訓機構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為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的,由該培訓機構組織認定;其評價認定職業(工種)超出范圍的,由社會培訓評價組織申請增設評價范圍后,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所屬企業和培訓機構均不具備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資質的,可自行委托其他社會培訓評價組織或由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指導推薦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對學徒進行評價。支持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作為培訓主體對在本校注冊的非全日制學籍的學徒進行技能等級認定。加強學徒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評價工作。鼓勵企業將學徒評價融入日常企業生產活動過程中,可結合學徒工作業績、培訓情況等,通過多角度評審的方式,直接認定職工已具備的職業技能等級,也可靈活運用過程化考核、模塊化考核、考評結合、業績評審和職業技能競賽等多種方式開展學徒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對在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徒,可按規定晉升相應職業技能等級。
(四)加強監督管理。各企業和培訓機構要深化校企合作,創新培訓方式,規范培訓過程,提升培訓實效,促進更高質量就業。企業和培訓機構應將培訓過程中形成的學徒培訓花名冊、培訓臺賬和記錄、簽到表、培訓視頻、勞動合同復印件、培訓協議、培訓計劃等形成檔案材料,并至少保存5年以上,以備查驗。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健全資金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清算機制,對學徒培訓項目定期進行清理清算。可聘請第三方機構開展學徒培訓質量評估或資金審計,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冒領培訓補貼的單位,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資金申請渠道追回違規所得資金并按原渠道退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相關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涉企和個人財政補貼資金申領和發放情況的公開主體責任,做好對補貼資金申領和發放情況實行事前公示、事后公開信息披露機制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大力構建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是“十四五”時期技能人才培養的重要舉措。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工會以及工商聯要建立密切配合、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工商聯要以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和規模以上企業為著力點,工會要以中青年職工為重點,加大工作力度,推動企業和勞動者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
(二)優化管理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系統等,實施學徒培訓實名制信息管理。要精簡新型學徒制培訓申報材料,優化審核流程,明確審核時限,加快補貼資金撥付進度。企業申請學徒培訓補貼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得要求企業重復提交已通過備案審核的材料。企業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備案、補貼申領的,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備案、補貼資金撥付。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把學徒培訓完成率、學徒培訓補貼資金支付情況作為評估各地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工作情況的重要指標。
(三)加強宣傳激勵。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采取靈活多樣形式,大力宣傳企業新型學徒制政策和成效。要深入重點企業送政策、送服務,鼓勵和支持企業、培訓機構、勞動者積極參與新型學徒培訓,擴大新型學徒制影響力和覆蓋面。要加大激勵力度,對實施企業新型學徒制中涌現出來的優秀案例,要及時總結并進行推廣。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可視情況評選一部分企業新型學徒制優秀案例,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通報并推廣。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3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對本《通知》實施之日前完成考核評價的學徒培訓項目,補貼標準按照粵人社規〔2019〕25號文要求執行;對本《通知》實施之日后完成考核評價的學徒培訓項目,補貼標準按照本《通知》執行。以往文件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廣東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標準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 東 省 財 政 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廣東省總工會
廣東省工商業聯合會
2022年3月18日
附件
廣東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標準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關于全面推行中國特色企業新型學徒制 加強技能人才培養的通知》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