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的通知
粵人社發〔2022〕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地級以上市、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稅務局,省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22年3月3日
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
按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實施方案》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現對我省落實《關于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過渡方案的復函》有關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工作進度和比例要求部署如下。
一、總體目標
按照平穩銜接、循序漸進的原則,采取分步過渡的方式,用兩年時間將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14%過渡至16%。
二、具體安排
(一)2022年1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至15%;
(二)2023年1月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調整至16%。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站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調整是落實全國統籌政策的重要環節,各級政府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全省一盤棋思想,周密安排部署,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強溝通,協同推進。各地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單位繳費比例調整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市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本方案要求及時調整單位繳費比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將加強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